卷四 并病(第1页)
卷四并病
属性:并病者,一经先病未愈,又起一经病者。
如先见太阳病未解,又见阳明病,此太阳与阳明并病。
如先见太阳病未解,又见少阳病,此太阳与少阳并病。
《伤寒论》言二阳并病两条,一曰面赤色,不足言,阳气怫郁在表,烦躁不知痛处,但坐以汗出不彻,更发汗则愈。
此言宜汗也,虽不立方,然北方冬月麻黄汤,南方羌活汤跃跃矣。
二曰太阳症罢,潮热汗出,大便难而谵语者,宜大承气汤。
此言宜下也。
其论太阳少阳并病三条,第一言头项强痛,眩冒如结胸,心下痞硬,当刺大椎,慎不发汗。
脉弦谵语,当刺期门,此言不可汗也。
第二言心下硬,颈项强而眩者,当刺大椎、肺俞、肝俞、此言慎勿下也。
第三言反下之,成结胸,下利不止,水浆不入,其人心烦,此言误下变症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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