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一太阳篇上太阳正治法第一 辨伤寒受病阴阳不同一条(第1页)
卷一·太阳篇上太阳正治法第一辨伤寒受病阴阳不同一条
属性:病有发热恶寒者。
发于阳也。
无热恶寒者。
发于阴也。
发于阳者七日愈。
发于阴者六日愈。
以阳数七。
阴数六故也。
此条特举阳经阴经受邪之异。
而辨其病状。
及其愈期。
发于阳者。
病在阳之经也。
以寒加阳。
阳气被郁。
故发热而恶寒。
发于阴者。
病在阴之经也。
以阴加阴。
无阳可郁。
故无热而但恶寒耳。
夫阳受邪者。
必阳气充而邪乃解。
阴受病者。
必阴气盛而病始退。
七日为阳气来复之日。
六日为阴气盛满之候。
故其病当愈耳。
然六日七日。
亦是概言阴阳病愈之法。
大都如此。
学人勿泥可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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