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之十厥阴篇 厥阴证治第二十一(第1页)
卷之十厥阴篇厥阴证治第二十一
属性:厥阴之为病。
消渴。
气上撞心。
心中疼热。
饥而不欲食。
食则吐蛔。
下之利不止。
厥阴者。
至阴也。
阴气至此而极。
故谓之厥阴。
太少两阴交尽之经。
为阴极阳回之处。
草木得阳气而勾萌于至阴坤土之中。
在卦为泰。
在十二辰为寅。
阳气将出而未出。
为尚未透地之木。
故在人为厥阴肝木。
至阳气透地而草木发生。
在卦为大壮。
在十二辰为卯。
乃已出土而抽条发叶之木。
在人则为少阳而属胆经矣。
前太阴为阴气之纯全。
有阴无阳。
故专以温经为治。
少阴则阳气初生于盛阴之中。
右属三焦相火。
左属**肾水。
水火相须。
若寒邪犯脏。
则以温经复阳为治。
阳邪入里。
则以滋阴清降为治。
厥阴虽属至阴。
而阳气已长。
阴阳相半矣。
然终是阴中之阳。
其气犹未透达。
故通篇以热多厥少为病之退。
热少厥多为病之进。
先厥后热。
热后不厥者愈。
热后厥逆下利烦躁者死也。
寒邪固多败证。
而热气有余者必发痈脓。
有热在里。
必圊脓血。
然虽发热不死。
终不似有阴无阳。
下利厥冷烦躁。
及厥不还者死之为甚。
毕竟阴。
经以阳气为重也。
夫足厥阴之脉。
起于足大趾。
上循足。
上踝。
交出太阴之后。
上循股阴。
入毛中。
过阴器。
抵小腹。
挟胃属肝络胆。
上贯膈。
布胁肋。
循喉咙之之后。
上入颃颡。
连目系。
上出额。
与督脉会于巅。
其支者复从肝贯膈。
上注肺。
邪入其经。
则阴邪自下迫阳于上。
故气上撞心。
心中疼热而消渴也。
消渴者。
饮水多而渴不止也。
阴中之阳。
受迫而在上。
故消渴而胃觉饥。
然终是阴邪。
所以不欲食。
客热尚不杀谷。
况阴邪乎。
即使强食。
阴邪不能腐化。
湿热郁蒸。
顷刻化而为蛔。
随阴气之上逆。
故吐蛔也。
若不知而以苦寒误下之。
则胃阳败绝。
真阳下脱。
故利不止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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