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之七少阳全篇合病并病附 少阳证治第十四(第1页)
卷之七少阳全篇(合病并病附)少阳证治第十四
属性:伤寒脉弦细。
头痛发热者属少阳。
少阳不可发汗。
发汗则谵语。
此属胃。
胃和则愈。
胃不和则烦而悸。
寒邪在太阳而头痛发热者。
脉必浮紧。
若传入少阳。
则胆腑肝脏。
皆属东方木气。
所以脉见弦细。
此太少不同之胗也。
故云属少阳。
然邪入少阳。
已在三阳之第三层。
逼近于里。
其入已深。
达表不易。
以并无邪气之太阳居表。
汗之适足以损泄卫阳。
使胃中之津液外走。
而胃脘之阳亦亡矣。
阳亡而邪气乘虚入胃。
故云发汗则谵语也。
谵语者。
邪气入胃。
胃实所致也。
邪既属胃。
是属阳明而非少阳矣。
故当和胃。
如阳明篇以小承气和胃。
令大便微溏。
胃和则愈也。
胃不和者。
以阳气虚损之胃。
邪热陷入而胃虚邪实。
所以烦闷而筑筑然悸动。
此少阳误汗之变症也。
可不慎欤。
少阳中风。
两耳无所闻。
目赤胸中满而烦者。
不可吐下。
吐下则悸而惊。
上文云伤寒。
此言中风。
上文言伤寒邪入少阳禁汗。
此言少阳中风禁吐下。
非谓伤寒中风禁各不同。
皆互相发明之意也。
前云伤寒脉弦细者属少阳。
乃太阳传少阳之语。
此条直曰少阳中风。
为本经自受之邪。
似有二义。
然亦非谓伤寒必自太阳传来。
中风偏可本经自感。
亦皆互明其义也。
足少阳之脉。
起于目锐。
上抵头角。
下耳后。
其支者从耳后入耳中。
出走耳前。
至目锐后。
阳邪入络。
故两耳无所闻而目赤也。
其支者别锐。
下大迎。
合手少阳。
下颈合缺盆以下胸中。
故胸中满而烦也。
邪在少阳。
已在半里。
吐下则胃虚邪陷而变生矣。
以虚邪在里。
与正气不协。
故胃不和而惕惕然悸动也。
少阳与厥阴。
脏腑相为表里。
至少阳之腑邪。
深入犯脏。
致厥阴肝脏受邪而惊骇也。
此少阳误吐误下之变也。
临证施治。
其可忽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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