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上 吐汗下该尽治法论(第1页)
卷上吐汗下该尽治法论
属性:人身不过表里,气血不过虚实。
良工先治其实,后治其虚;粗工或治虚,或治实;谬工虚实实;惟庸工但补其虚,不敢治其实。
举世不省悟,此余所以着三法也。
夫病非人身素有之物,或自外入,或自内生,皆邪气也。
邪气中人,去之可也,揽而留之可乎?留之轻则久而自尽,甚则久而不已,更甚则暴死矣。
若不去邪,先以补剂,是盗未出门,而先修室宇,正气未胜,而邪气已横矣。
惟脉脱下虚,无邪无积之人,始可议补耳。
他病惟先用三法攻去邪气,而元气自复也。
《素问》一书,言辛甘发散渗淡为阳,酸苦涌泄为阴,发散归于汗,涌归于吐,泄归于下,渗归解表,解表同于汗,泄利便同于下,殊不言补。
所谓补者,辛补肝,咸补心,甘补肾,酸补脾,苦补肺,更相君臣佐使,皆以发腠理,致津液通血气而已。
非今人所谓用温燥邪僻之补也,盖草木皆以治病,病去则五谷果菜肉皆补也。
又当辨其所宜,使无偏倾可也。
若以药为补,虽甘草、人参,亦有偏胜之患,是故三法犹刑罚也,粱肉犹德政也。
治乱用刑,治治用德,理也。
余用三法,常兼众法,有按有跷,有有导,有增减,有续止。
医者不得余法而反诬之,哀哉!
如引痰、漉涎、取涕迫泪,凡上行者,皆吐法也;熏蒸、渫洗、熨烙、针制、砭射、导引、按摩,凡解表者,皆汗法也;催生、下乳、磨积、逐水、破经、泄气,凡下行者,皆下法也。
天之六气,风寒暑湿燥火,发病多在于上。
地之六气,雾露雨雪水泥,发病多在于下。
酸苦甘辛咸淡,发病多在于中。
发病者三,出病亦三。
风寒之邪,结搏于皮肤之间,滞于经络之内,留而不去,或发痛麻淋痹肿痒拘挛,皆可汗而去之。
痰饮宿食,在胸膈,发为诸病,皆可涌而去之。
寒热痼冷火热,客下焦,发为诸病,皆可泄而出之。
吐中有散,下中有补,经言知其要者,一言而终。
此之谓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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