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下 三消从火断论(第1页)
卷下三消从火断论
属性:八卦之中,离为物。
五行之中,火能焚物。
六气之中,火能消物。
故火之为用,燔木则消
而为炭,焚土则消而为砖,炼金则消而为汗,煨石则消而为灰,煮水则消而为汤,煎海则消而为盐,炼汞则消而为粉,熬锡则消而为丹。
故泽中之潦,涸于炎晖。
鼎中之水,涸于壮火。
盖五脏心为君火正化,肾为君火对化,三焦为相火正化,胆为相火对化,得其平,则烹炼饮食,糟粕去焉。
不得其平,则燔灼脏腑,而津液竭焉。
故入水之物,无物不长。
入火之物,无物不消。
无一身之心火,甚于上为膈膜之消,甚于中为肠胃之消,甚于下为膏液之消,甚于外为肌肉之消。
上甚不已,则消及于肺;中甚不已,则消及于脾;下甚不已,则消及于肝肾;外甚不已,则消及于筋骨。
四脏皆消尽,则心始自焚而死矣。
故《素问》有消瘅、消中、消渴、风消、膈消、肺消之说。
消之证不同,归之于火则一也。
故消瘅者,众消之总名;消中者,善饥之通称;消渴者,善饮之通谓,惟风消、膈消、肺消三说,不可不分。
风消者,二阳之疾,多风邪所鼓。
格拒贲门,消铄肠胃,水不能咽,口干善渴。
经曰;二阳结,为之消,善食而瘦者,名曰食是也。
膈消者,金受火邪,善饮数溲,变为水肿。
经曰∶心移热于肺,为膈消是也。
肺消者,肺外为寒邪所搏,阳气不施,内为火所燥,元极水复,故皮肤索泽而着,溲溺积湿而频下,上饮半升,下行十合。
经曰∶心移寒于肺为肺消,饮一溲二死,不治是也。
膈消不为寒所薄,阳气得以散于外,为可治。
肺消为寒所薄,阳气自溃于中,为不可治。
夫消者必渴,渴亦有别。
膏粱之人,多肥甘之渴,与药石之渴;藜藿之人,则惟燥热之渴而已。
故火在上者,善渴,火在中者善饥。
火在下者善渴。
多饮而数溲,火在中下者不渴而溲白液;火遍上中下者,饮多而数溲,此其判也。
后人断消为肾虚,水不胜火之故,其用药则又非是,何也?以八味丸治消水不能生,而火反助也,惟河间制言立法,甚得《内经》之旨,而世俗不知。
故消渴一证,调之而不下,则水润少濡,不能杀炎上之势,下之而不调,亦旋饮旋消,不能沃膈膜之干。
下之调之,而不戒嗜欲,不节喜怒,不减滋味,则病已而复作。
能知此者,消渴不足忧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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