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编正宗辑要第二章分论 三十六湿证非易治之病(第1页)
下编·正宗辑要第二章·分论三十六、湿证非易治之病
属性:湿伤脾阳,在中则不运痞满,传下则洞泄腹痛。
伤胃阳,则呕逆不食,膈胀胸痛。
两伤脾胃,既有脾证,又有胃证也。
其伤脾胃之阴若何?湿久生热,热必伤阴,古称湿火者是也。
伤胃阴,则口渴不饥;伤脾阴,则舌先灰滑,后反黄燥,大便坚结。
湿为阴邪,其伤人之阳也,得理之正,故多而常见;其伤人之阴也,乃势之变,故罕而少见。
治湿必须审在何经何脏,兼寒兼热,气分血分,而出辛凉、辛温、甘温、苦温、淡渗、苦渗之治。
否则笼统混治,将见肿胀、黄疸、洞泄、衄血、便血诸症蜂起矣。
盖土为杂气,兼证甚多,最难分析,岂可泛论湿气而已哉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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