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编正宗辑要第二章分论 二十八伏邪病名解(第1页)
下编·正宗辑要第二章·分论二十八、伏邪病名解
属性:感六**而即发病者,轻者谓之伤,重者谓之中;感六**而不即病,过后方发者,总谓之曰伏邪。
已发者而治不得法,病情隐伏,亦谓之曰伏邪。
有初感治不得法,正气内伤,邪气内陷,临时假愈,后乃复作者,亦谓之曰伏邪;有已发治愈,而未能除尽病根,遗邪内伏,后又复发,亦谓之曰伏邪。
夫伏邪,有伏燥,有伏寒,有伏风,有伏湿,有伏暑,有伏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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