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上 仲景三百九十七法一百一十三方论(第1页)
卷上仲景三百九十七法一百一十三方论
属性:仲景伤寒论。
三百九十七法。
一百一十三方。
医者但能诵之。
欲条分缕析以实其数者。
未之前闻也。
余考太阳上编六十六法。
中篇五十六法。
下编三十八法。
阳明篇七十七法。
少阳篇九法。
太阴篇九法。
少阴篇四十六法。
厥阴篇五十四法。
来病篇二十法。
霍乱篇九法。
阴阳易。
瘥后劳复篇七法。
又据旧本太阳中篇不可汗六法。
移在条辨十五篇内。
共得三百九十七法。
太阳篇七十三方。
阳明篇十方。
少阳篇一方。
太阴篇二方。
少阴篇十四方。
厥阴篇六方。
霍乱篇三方。
阴阳易。
瘥复四方。
共得一百一十三方。
统而论之。
方者。
定而不可易者也。
法者。
活而不可拘者也。
非法无以善其方。
非方无以疗其症学人先以方法熟习之。
后以方法融会之。
则方可以随时变。
而不逾仲景之法。
法可以随症立。
而不外仲景之方。
由是则超于方。
亦方也。
逸于法。
亦法也。
若拘拘于一定之轨则。
而不思变通。
不惟胶柱鼓瑟。
抑且浩漫靡穷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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