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九补遗望诊 死证(第1页)
卷十九(补遗)望诊死证
属性:尸臭,舌卷,囊缩(肝绝)。
口不合(脾绝)。
肌肉不滑,唇反(胃绝。
)发直,齿枯,及遗尿(肾绝)。
毛焦,面黑,直视,目瞑不见(阴气绝)。
目眶陷,目系倾,汗出如珠(阳系绝)。
病后喘泻(脾脉将绝)。
目正圆,手撒,戴眼(太阳绝)。
吐沫。
声如鼾睡。
面赤。
面青黑,唇青。
人中满,唇反。
发与眉冲起。
爪甲下肉黑。
手掌无纹,脐凸,足跗肿。
面青,但欲伏眠,目视不见,汗出如油,肝绝,八日死。
眉倾者胆死。
手足爪甲青,或脱落,呼骂不休,筋绝,八日死。
肩息,直视,心绝,立死。
发直如麻,不得屈伸,自汗不止,小肠绝,六日死。
口冷,足肿,腹热,胪胀,泄利无时不觉,脾绝,五日死。
脊痛肿,身重不可反复,胃绝,五日死。
耳干,舌背肿,溺血,大便赤泄,肉绝,九日死。
口张气出不返,肺绝,三日死。
泄利无度,大肠绝。
齿枯,面黑,目黄,腰欲折,自汗,肾绝,四日死。
齿黄枯落,骨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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