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 第三十七证可针不可针歌(第1页)
卷二第三十七证·可针不可针歌
属性:太阳头痛经七日。
不愈再传成大疾。
法中当刺足阳明。
可使不传邪气出。
(仲景玉函云。
太阳病。
头痛至七日。
自当愈。
其经竞。
故也。
若欲再传者。
刺足阳明。
使经不传则愈也。
)桂枝服了烦不解。
风府风池刺无失。
(仲景云。
太阳病。
服桂枝汤。
而反烦不解者。
当先刺风池风府。
却与桂枝汤服之。
则愈也。
)经来经断刺期门。
正恐热邪居血室。
(仲景云。
妇人中风。
经水适来。
又云。
经水适断。
热入血室者。
刺期门。
随其虚实而取之。
)项强当刺大椎间。
脉有纵横肝募吉。
(仲景云。
太阳与少阳并病。
心下痞。
头项强而眩。
当刺大椎第一间。
又曰。
肝乘脾。
名纵。
肝乘肺。
名横。
皆当刺期门。
期门肝募也。
)妇人怀身及七月。
从腰以下如水溢。
当刺劳宫及关元。
以利小便去心实。
(仲景玉函云。
妇人伤寒怀身。
腹满。
从腰以下。
重如水气状。
怀身七月。
太阴当养不养。
此心实。
当刺劳宫及关元穴。
小便利则愈。
)大怒大劳并大醉。
大饱大饥刺之逆。
之热漉漉汗。
浑浑之脉安可失。
(素问云。
无刺之热。
漉漉之汗。
浑浑之脉。
)浅深分寸自根据经。
此道相传休秘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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