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之上 气为怒伤散而不聚之病(第1页)
卷之上气为怒伤散而不聚之病
属性:气**,类天之云雾,性本动。
聚,其体也。
聚为阴,是阳中之阴,乃离中有水之象。
阳外阴内,故聚也。
纯阳,故不聚也。
不聚则散,散则经络不收。
经曰∶足阳明胃之脉,常多气多血。
又曰∶足阳明胃之脉,常生气生血。
七情内伤,脾胃先病。
怒,七情之一也。
胃病脾病,气亦病焉。
《阴阳应象大论》曰∶足厥阴肝主目,在志为怒。
怒甚伤肝,伤脾胃则气不聚,伤肝则神水散,何则?神水亦气聚也。
其病无眵泪痛痒羞明紧涩之证。
初但昏如雾露中行,渐空中有黑花,又渐睹物成二体,久则光不收,遂为废疾。
盖其神水渐散而又散,终而尽散故也。
初渐之次,宜以《千金》磁朱丸主之,镇坠药也;石斛夜光丸主之,羡补药也;益阴肾气丸主之,壮水药也。
有热者,滋阴地黄丸主之。
此病最难治,饵服上药,必要积以岁月,必要无饥饱劳役,必要驱七情五贼,必要德性纯粹,庶几易效,不然必废,废则终不复治,久病光不收者,亦不复治。
一证因为暴怒,神水随散,光遂不收,都无初渐之次,此一得永不复治之证也。
又一证为物所击,神水散,如暴怒之证,亦不复治。
俗名为青盲者是也。
世病者多不为审,概曰目昏无伤,始不经意,及成,世医亦不识,直曰热致,竟以凉药投。
殊不知凉药又伤胃,况不知凉为秋为金,肝为春为木,凉药又伤肝,往往致废而然后已。
病者犹不以药非,而委之曰命也,医者犹不自悟其药,而赘之曰病拙。
吁!
二者俱此,谁其罪乎?予累见也。
故兼陈凉药之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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