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一 痹病生死证(第1页)
卷一痹病生死证
属性:痹在筋骨痛难已,留连皮脉易为功,痹久入脏中虚死,脏实不受复还生。
【注】痹在筋骨则受邪深,故痛久难已。
痹在皮脉则受邪浅,故易治也。
凡痹病日久内传,所合之脏,则为五脏之痹。
若其人中虚受邪,则难治多死,其人脏实而不受邪,复还于外,则易治多生。
假如久病皮痹,复感于邪,当内传肺而为肺痹,若无胸满而烦喘咳之证,则是脏实不受邪。
余脏仿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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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一痹病生死证
属性:痹在筋骨痛难已,留连皮脉易为功,痹久入脏中虚死,脏实不受复还生。
【注】痹在筋骨则受邪深,故痛久难已。
痹在皮脉则受邪浅,故易治也。
凡痹病日久内传,所合之脏,则为五脏之痹。
若其人中虚受邪,则难治多死,其人脏实而不受邪,复还于外,则易治多生。
假如久病皮痹,复感于邪,当内传肺而为肺痹,若无胸满而烦喘咳之证,则是脏实不受邪。
余脏仿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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