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上 明堂六部提纲(第1页)
卷上明堂六部提纲
属性:明堂望法。
有五脏之分。
有六部之辨。
六部者。
中央脏腑之部为内。
四旁肢节之部为外。
横分之为上下。
竖分之为左右也。
以内外言之。
色见于内部者。
其病在内。
色见于外部者。
其病在外。
色从外部走内部者。
其病自外走内。
色从内部走外部者。
其病自内走外。
内者重。
外者轻。
从内走外者。
脏传腑。
腑传表。
由重而轻也。
从外走内者。
表传腑。
腑传脏。
由轻而重也。
此内外之辨也。
以上下言之。
色见于上部者。
其病在上。
色见于下部者。
其病在下。
色从下部走上部者。
其病自下走上。
色从上部走下部者。
其病自上走下。
上为阳。
下为阴。
阳病者。
上行极而下。
阴病者。
不行极而上。
阳病自上走下为重。
自下走上为轻。
阴病自下走上为重。
自上走下为轻。
此上下之辨也。
以左右言之。
色见于左部者。
其病在左。
色见于右部者。
其病在右。
色从右部走左部者。
其病自右走左。
色从左部走右部者。
其病自左走右。
左为阳。
右为阴。
男子左为逆。
右为从。
女子右为逆。
左为从。
男子自左走右为从。
自右走左为逆。
女子自右走左为从。
自左走右为逆。
此左右之辨也。
由是而五色交错。
六部合参。
则又各有行走。
各有逆从。
是必察其色之所起。
辨其色之所向。
以推其顺逆。
而断其吉凶焉。
然其色之行走。
于意云何。
盖其色上锐者。
其行上向。
其色下锐者。
其行下向。
在左右如法。
而内外亦然矣。
此六部之提纲也。
岐伯曰。
脏腑之在中也。
各以次舍。
左右上下。
各如其度也。
其斯之谓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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