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之十 明痘疮亦不必拘于日数论(第1页)
卷之十明痘疮亦不必拘于日数论
属性:大抵小儿有禀受虚实不等。
贫富之家。
调摄不同。
儿形壮怯。
护养失宜。
亦有实实虚虚之过也。
皆父母爱子之心。
无所不至也。
岂知有反复之患乎。
致令子发热三五日而成。
八九日而方生。
但足上有痘方为齐。
齐后成血。
或八九日结脓窠中夹出红或天时暄暖。
则痘易出。
若天令凛冽则痘出少迟。
岂可以日期一例而论哉。
必待荣卫调和无诸症。
如期而愈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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