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之十 明痘分部位轻重论(第1页)
卷之十明痘分部位轻重论
属性:夫痘之初出。
先分部位。
部位者。
天庭地阁。
乃额上承浆是也。
如那一部位稠者毒之甚。
稀者毒之轻。
无者即本经无毒也。
如头顶额背脊腰委中者太阳经也。
如面鼻腮颊属手足阳明经。
咽喉手背肺经也。
胸膈舌心部也。
胁肋阴器肝胆部也。
四肢脾部也。
轻则尖圆饱满。
苍黄肤糙。
能食。
气体壮无他症者吉也。
重则空陷痒。
密串丹浮。
肉肿。
痘不胀。
目闭声哑不食者。
纵有千金难买大限。
妙药何功。
又云痘从头面胸背先灰者。
八九日为顺。
从脚膝腰腿者为逆。
如此直指。
应验神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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