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之一 明疮疡痛痒麻木论(第1页)
卷之一明疮疡痛痒麻木论
属性:经云。
诸痛痒疮疡者属心火。
盖火之为物。
能销烁万物。
残败百端故也。
盖人之肌肤附近火灼则为疮。
近火则痛,微远则痒。
此火之用也。
或有痒痛如针尖轻刺者。
犹飞迸火星灼之然也。
然痒者美疾也。
又有疮痒时炙之以火。
渍之以汤。
而痒转甚者是微热助之所使也。
有因而不痒者。
是热令皮肤舒缓。
腠理开通。
阳气得泄热气易散。
而故不痒也。
有痒而用冷水沃之。
临时少退。
良久复大痒者。
乃寒主收敛。
阳气郁结不得散越。
怫热内作。
故复痒转甚也。
又有痒得爬而解者。
爬主动。
动为阳。
阳属火化。
故轻轻爬而能痒。
亦火之微也。
重重爬则痒去者。
是皮肤爬得辛辣而属金化辛能散。
故金化见火力而解。
故不痒也。
经云。
痛者为实。
痒者为虚。
非为虚寒之虚。
乃火热微甚之意也。
又有疮疡麻木而不知痛痒者。
是气虚而不运。
又兼疮毒壅塞。
经络不通。
致令麻木而不知有无也。
亦分轻重耳。
盖麻者木之轻也。
木者麻之重也。
假如人坐久有腿膝木而不知有无。
少顷舒伸。
良久复疏则麻。
乃壅之少通。
气血复行之意也。
大抵未溃之先有麻木者。
毒塞轻重之分也。
已溃之后有麻木者。
乃肌肉腐烂。
血气已亏。
是虚之轻重也。
余粗知至此。
录之以示后人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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