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之三 明疮疡权变通类活法论(第1页)
卷之三明疮疡权变通类活法论
属性:夫疮疽等症。
种种不同。
又况五土所产浓薄。
人之老幼虚实。
形志苦乐不等。
各有所宜。
岂有一法一方而通哉。
然医之精通。
悟之权衡机变。
孰敢以一定之方而求愈者鲜矣。
丹溪云。
以古方而治今人之病。
如拆旧屋而改盖新房。
尺寸岂能相合。
必经良匠之手。
方能相合。
以古方而治今人之病。
必经良医之手。
方得其宜。
故先贤所立补泄汗下针灸淋敷贴炙烙等法治之。
盖取其合宜之用也。
当察疮之缓急。
势之轻重。
治之汗下。
法之逆从。
症之标本。
方之奇偶。
皆在于医之权变。
寒热温凉。
汤液加减。
贵乎临症处方。
运用一时通变之机。
而取百发百中理也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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