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三五尸传疰门第十九 传劳百一选方(第1页)
卷三五尸传疰门第十九传劳百一选方
属性:天灵盖(二钱,炙黄为末,年深沉泥渍朽者良)虎粪内骨(一钱,酥炙。
杀虎,于大肠
内取者,亦可)青蛇脑(小豆许,酥炙,色变为度,无此亦可)鳖甲(酥炙黄色,一两,九
肋者尤良)安息香(半斤)桃仁(一枚,去皮尖,上件皆为细末)槟榔(一枚,别为细末)麝
香(一分,别研)青蒿(六两,取近三四寸者)豉(三百粒)葱根(二寸一个,拍)东引
桃柳李桑枝(各七茎,如箸大,长各七寸,细锉)枫叶(二十一片)童子小便(半升)上件,先将青蒿、桃柳李桑枝、枫叶、葱、豉,以官升量水三升,煎至半升许,去渣,入天灵盖、虎粪内骨、青蛇脑、鳖甲、安息香、桃仁、童子小便,同煎取汁,去渣有四五合,将槟榔、麝香同研,匀调,作一服。
早晨温服,被覆取汗。
恐汗内有细虫,以帛拭之,即焚。
相次须泻,必有虫下,如未死,以大火焚,并弃长流水内。
所用药,切不得令病患知,日后亦然。
十来日后,气体撤消,再进一服,皆如前法,至无虫而止。
《百一选方》云∶袁州寄居武节郎李应,本湘州法司,有男女三人,长子因议买宅,入无人所居之室,忽觉心动,背寒凛凛,遂成瘵疾,既死。
次女寻病,又传于第三子,证候一同。
应大恐,每日祈神设饭,以斋云水,冀遇异人,且许谢钱三十万。
后遇一道人,传以此方,不受一钱而去,且教以祈于城隍,以为阴助。
遂如其言,下虫七枚,其色如红肉而腹白,长约一寸,阔七八分,前锐后方,腹下近前有口,身之四周有足,若鱼骨,细如针尖而曲,已死。
试取火焚之,以铁火箸扎刺不能入,病势顿减。
后又用一剂,得小虫四枚,自此遂安。
昆谓天灵盖,人虫之尸物也。
虎粪内骨,毛虫之尸物也。
青蛇脑,鳞虫之尸物也。
鳖甲,介虫之尸物也。
二五之精,各从其类,故假尸物以疗五尸疰疾。
此《大易》所谓同气相求,《内经》所谓衰之以属是也。
东引桃柳李桑枝,出乎震者也,得天地升生之气。
故能匡正而辟不祥。
枫叶、青蒿,相见乎离者也,得天地长养之气,故能止阳而驱邪热。
葱根、豆豉,表药也,能疏腠而开鬼门。
麝香、安息,窜药也,能利窍而消疰恶。
槟榔能杀三虫,桃仁能除恶败。
童子小便者,以其得少阳之完气,一能去邪火,一能致新气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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