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中医案 霍乱绝症三条(第1页)
卷中医案霍乱绝症三条
属性:定邑状元桥恒三油坊伙友。
家在慈北乡。
相去三百余里。
舟楫往返。
须三日。
予因其肢厥脉伏。
舌白苔浓。
上如腻粉。
目瞪神昏。
面色黧黑。
且多油汗。
辞不与治。
他医以参、附、干姜、倭硫黄、吴萸、术、草、茯苓等治之。
次日肢渐温。
目能动转。
群以为庆。
余曰。
此乃回光返照。
余烬易灭。
不如急令归家为是。
后果如余言。
而殁于途。
悲哉。
西门将军桥吴姓。
年逾古稀。
亦患是症。
目瞪神昏。
身强而牙关紧急。
呼吸之气。
有出无入。
舌苔光滑淡红。
中心青色。
余曰。
此内挟风邪。
风痰阻窍。
真元又虚。
询之果宿有风痹。
亦辞不治。
越二日而逝。
又一台州人。
流寓在定之南门外。
以挑泥度日。
延余往诊。
舌苔如宿猪肝。
面青神昏。
胁痛烦躁。
脉伏肢冷。
亦辞不治。
至日晡而死。
此三症者。
即内经所云大邪入脏。
必卒死之候。
录此以见不治之疾。
非人力所能为也。
按是年霍乱甚广。
治不得法。
朝发夕死。
故俗有子午症之名。
经余治愈者五十余人。
而死者仅此三人又皆不治之症。
其余如前鲍姓妇者最多。
所以不概录者。
因彼此有同异耳。
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,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