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七 针刺误伤论(第1页)
卷十七针刺误伤论
属性:小儿有因动作。
误被针刺骨刺竹木签刺伤而入肉。
或已折在内不出者。
叙方于后。
象石以白梅肉烂杵。
和象牙末敷上,若针伤。
即以象牙屑水调敷之。
或以磁石末敷之。
仍更以瞿麦为末。
水服方寸匕。
或煮汁饮之。
日三。
x又方x以松脂如乳香者末敷之。
帛裹三五日。
不觉而出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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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十七针刺误伤论
属性:小儿有因动作。
误被针刺骨刺竹木签刺伤而入肉。
或已折在内不出者。
叙方于后。
象石以白梅肉烂杵。
和象牙末敷上,若针伤。
即以象牙屑水调敷之。
或以磁石末敷之。
仍更以瞿麦为末。
水服方寸匕。
或煮汁饮之。
日三。
x又方x以松脂如乳香者末敷之。
帛裹三五日。
不觉而出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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