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九吐泻论附 伤食吐泻(第1页)
卷九吐泻论(附)伤食吐泻
属性:吐泻乳食不化。
其吐及粪。
皆有酸臭气者。
此伤食吐泻也。
凡吐乳泻黄赤者。
伤热乳食也。
若吐乳泻青白者。
伤冷乳食也。
并宜微下之。
后和胃气。
虚者以缓化滞药渐磨化之。
吐泻在初生三日内。
壮热不乳。
大便乳不消化。
或白色者。
是伤乳。
当微与下。
后和胃气。
虚者以缓化滞药渐磨化之。
吐泻在初生三日以上至十日。
身温凉。
不思乳。
大便青白。
乳不消化。
此上实下虚也。
更有五脏兼见证。
泻其所实者。
而补其脾胃虚者也。
吐泻有兼藏证者。
兼肺则睡露睛喘气。
兼心则惊悸饮水。
兼脾则困倦饶睡。
(吐泻乃脾胃之本病)兼肝则呵欠顿闷。
兼肾则不语畏明。
昔钱乙治冯承务子五岁。
吐泻壮热。
不思食。
乙见儿目中黑睛少。
白睛多。
面色白。
乙曰。
此子必多病。
面色白者。
神怯也。
黑睛少者。
肾虚也。
本怯而虚。
故多病也。
纵长成。
必肌肤不壮。
不耐寒暑。
易虚易实。
脾胃亦怯。
更不可纵于酒欲。
若不保养。
不过壮年也。
面上常无精神光泽。
如妇人之失血也。
今吐泻不食。
壮热者。
微有伤食也。
又虚怯则不可下。
下之虚。
入肺则嗽。
入心则惊。
入脾则困倦。
入肾则加虚。
但当以药磨化之。
为微有食伤也。
若重伤则须下之。
不下则成癖也。
若实食在内。
乃可下也。
下毕补脾必愈。
随其虚实。
无不效者。
乙所用药。
其方在本集载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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