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之四先天要论上 相火龙雷论(第1页)
卷之四·先天要论(上)相火龙雷论
属性:火有人火。
有相火。
人火者。
所谓燎原之火也。
遇草而。
得木而燔。
可以湿伏。
可以水灭。
可以直折。
黄连之属可以制之。
相火者。
龙火也。
雷火也。
得湿则。
遇水则燔。
不知其性而以水折之。
以湿攻之。
适足以光焰烛天。
物穷方止矣。
识其性者。
以火逐之。
则焰灼自消。
炎光扑灭。
古书泻火之法。
意盖如此。
今人率以黄柏治相火。
殊不知此相火者。
寄于肝肾之间。
此乃水中之火。
龙雷之火也。
若用黄柏苦寒之药。
又是水灭湿伏。
龙雷之火愈发矣。
龙雷之火。
每当浓阴骤雨之时。
火焰愈炽。
或烧毁房屋。
或击碎木石。
其势诚不可抗。
惟太阳一照。
火自消灭。
此得水则炽。
得火则灭之一验也。
又问龙雷何以五六月而启发。
九十月而归藏。
盖冬时阳气在水土之下。
龙雷就其火气而居于下。
夏时阴气在下。
龙雷不能安其身而出于上。
明于此义。
故惟八味丸桂附与相火同气。
直入肾中。
据其窟宅而招之。
同气相求。
相火安得不引之而归原。
即人非此火不能有生。
世人皆曰降火。
而予独以地黄滋养水中之火。
世人皆曰灭火。
而予独以桂附温补天真之火。
千载不明之论。
予独表而出之。
高明以为何如。
震本坤体。
阳自外来交之。
有动乎情欲之象。
是以圣人于。
卦中。
凡涉乎震体者。
取义尤严。
雷震。
君子以恐惧修省。
在复则曰先王以至日闭关。
欲其复之静也。
在随则曰向晦入晏。
意欲其居之安也。
在颐则曰慎言语。
节饮食。
欲其养之正也。
明乎此义。
而相火不药自伏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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