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三 合论丹溪景岳相火大意(第1页)
卷三合论丹溪景岳相火大意
属性:丹溪论阳有余,阴不足,所谓阳者,相火也。
景岳驳之,谓阴有余,阳不足,而着“相火以位”
之辨。
各树旗帜,几如冰炭之不相入矣。
尝举二者参之,丹溪大旨,本于周子主静立说,谓相火一动,则五志厥阳之火并煽,煎熬真阴,故东垣目为元气之贼。
此论相火二字,专从后天之变动者言,与景岳之主命门,有源流之别。
夫“天非此火不能生物,人非此火不能有生”
,考前哲如褚氏、赵氏,人生先具命门及相火,行阳二十五度之语参之,景岳所云,相得益彰。
盖静而守位者,此相火,静则温养;动而无方者,亦此相火,动则燔灼。
譬之天与日,太阳之火也,虽烈而不能焚物,以阳燧取之,不过星星之火,其用即可燎原。
故景岳之说日也,失其所则折寿而不彰,丹溪之说日而火也,飞走狂越,莫能御之。
今将指日为火固失之,而指火为日,亦岂云得乎?《阴阳应象大论》∶“壮火之气衰,少火之气壮”
,“壮”
与“少”
之别,即两家宗旨所分,故必合两家所论,义始完备,若偏执一说,于道失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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