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一 六气总论(第1页)
卷一六气总论
属性:《素问》天元纪大论曰∶天有五行,以御五位,以生寒暑燥湿风火,是为六气。
当其位则正
,过则**。
人有犯其邪者,皆能为目患。
风则流泪赤肿,寒则血凝紫胀,暑则红赤昏花,湿则沿烂成癣,燥则紧涩眵结,火则红肿壅痛。
风宜散而寒宜温,暑宜清而湿宜利,燥宜润而火宜凉。
辨之既明,治亦易也。
然其中有相挟而来者,盖风为百病之长,如挟寒挟暑挟湿挟燥挟火之类,有相从而化者,如风邪化火,寒邪化火,湿邪化火,燥邪化火之类,风邪发于前,火邪继于后,故凡人之病目者,皆以为风火也。
然风火之症,最宜详辨,苟一见火症,无论有风无风,多从散治,鲜不为害。
风本阳邪,必有外感,方是真风。
因风生热,风去火自息,此宜散之风也。
若无外感,只因内火上炎,热极生风,热去风自息,此不宜散之风也。
又有相杂而至者,以四时言之,冬月致病只三字,风寒火是也。
春兼四字,风寒湿火是也。
夏兼五字,风寒暑湿火是也。
秋只四字,风寒燥火是也。
然其中有伏藏,有变化,亦不得执一而治。
奈何医者治目,初起红肿眵泪,不问何邪,概行表散散之不效,随用和解。
解之不去,随用清凉。
凉之不效,继以补益。
幸则引为己功,不幸则委之天命,恬不为怪,良可叹也。
余着此论,一一剖悉,使纷纭错杂之症,不至混淆。
更以脏腑经络形色脉象参之,无遁情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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