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二十五 治小儿痫病方第八十九(第1页)
卷第二十五治小儿痫病方第八十九
内容:《病源论》云∶痫,小儿病也。
十岁以上为癫,十岁以下为痫。
其发之状,或口眼相引而目精上摇,或手足掣纵,或背脊强直,或颈项反折。
诸方诸(说)痫(癫),名证不同,大较其发之源,皆因三种。
三种者风痫、惊痫、食痫是也。
风痫因衣浓行出,出而风入为之;惊痫因惊怖大啼乃发;食痫因乳哺不节所成。
然小儿气血微弱,易为伤动,因此三种变作诸痫也。
凡诸痫正发,手足掣缩,慎勿捉持之,捉则令曲戾不随也。
《短剧方》云∶《玄中记》云∶天下有女鸟,一名姑权,又名钩皇鬼也;喜以阴雨夜过飞鸣,徘徊人村里,唤得来者是也。
是鸟专雌无雄,不产,喜落毛羽中尘,置人儿衣中,便使儿作痫,病必死,便化为其儿也。
是以小儿生至十岁,衣被不可露,七八月尤忌。
《神农本草经》云∶小儿惊痫,有百二十种,其证候异于常。
《千金方》云∶所以有痫病,痉病(者),皆由脏气不平故也。
新生即痫者,是其五脏未收敛,血气不聚,五脉不流故也。
又云∶灸痫法∶囟中末合,骨中随息动者,是最要处也。
(灸五壮。
)又云∶顶上回毛中、膻中、巨阙、脐中,毛尺泽、劳宫、伏兔、三里、然谷穴,灸之。
今按∶《明堂经》伏兔穴禁灸。
又云∶灸痫当先下,使儿虚,乃承虚灸之。
未下有实而灸者,气逼前后不通,杀人。
又云∶龙胆汤主之。
(其方在本书第五卷。
)《广利方》∶核子惊痫不知人,迷闷嚼(舌)作目方∶牛黄一大豆许,和蜜,水服之,立效。
又方∶乌犀角失(尖),研,并水二大合,服之立效。
《枕中方》∶取纸中白鱼,随羊乳和之即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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