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十八 治犬啮人方第二十四(第1页)
卷第十八治犬啮人方第二十四
内容:《病源论》云∶凡犬啮人,七日辄一发,过三七日不发,则无苦也。
要过百日,方为大免耳。
当终身禁食犬肉及蚕蛹,食此,发则死不可救矣。
疮未愈之间,禁餐生鱼、猪、鸡、肥腻,过一年禁之乃佳。
但于饭下蒸鱼,及于肥器中食便发。
若人曾食落葵,得犬啮者,自难治。
若疮瘥十数年后,食落葵便发。
《录验方》云∶犬食马肉生疮者,当急杀之,多令犬也。
亦可捣枸杞根,取汁以煮米,与犬食之则不。
《短剧方》云∶禁饮酒、食猪肉、生菜、脍、。
《葛氏方》云∶凡狗春月自多。
治之方∶以豆酱涂疮,日三、四过。
又方∶末干姜,常服。
少少并以纳疮中。
又方∶即末矾石,纳疮中裹之,止痛不坏,速愈,最良。
又云∶若重发者方∶
捣芦根饮汁即瘥。
又方∶薤白捣饮汁良。
《经心方》治犬啮人方∶
以人屎涂之,大良。
又方∶验酢以壅疮上即瘥。
《短剧方》治狗啮人方∶
嗽去其恶血,灸其处百壮,以后当日灸百壮。
血不出者,小刺伤之,灸百壮乃止。
(今按∶《葛氏方》∶顿灸十壮,明日以去日灸一壮,满百日乃止。
)又方∶取杏仁,熬令黑,冶,着疮中佳。
《千金方》治犬啮人方∶
捣韭,绞取汁,饮一升,日三,亦疗已愈而后发者。
(今按∶《葛氏方》又每到七日饮之。
)又方∶取灯残油灌疮中。
《医门方》疗犬咬人方∶
又方∶栀子皮烧末,石榴黄末,等分,敷疮上,日二,速瘥。
又云∶若诸疗不瘥,吐白沫,毒攻心,叫唤欲似犬声者方∶取人髑髅骨,火烧作灰,下筛,以东流水服方寸匕,须臾二、三服,即瘥。
起死人如神。
《极要方》狂犬伤人方∶
以蚯蚓屎封之,出犬毛,神效。
《新录方》云∶捣生艾叶汁,服七八合。
又方∶车脂涂之。
又方∶捣生葛根,取汁,服七合,又末敷之。
《录验方》云∶取大蒜作饼,灸疮上,愈。
又方∶火消腊蜜,着疮中。
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,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