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十八 治金疮禁忌方第十三(第1页)
卷第十八治金疮禁忌方第十三
内容:《葛氏方》云∶金疮,忌怒,大言,大笑,思想阴阳,行动作力,多食饮咸酸、饮酒、热羹,皆使疮痛。
疮瘥后百日、半年,乃稍稍复常耳。
又云∶若多饮粥辈,则血溢出杀人。
《陶景本草注》云∶金疮禁食猪肉、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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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第十八治金疮禁忌方第十三
内容:《葛氏方》云∶金疮,忌怒,大言,大笑,思想阴阳,行动作力,多食饮咸酸、饮酒、热羹,皆使疮痛。
疮瘥后百日、半年,乃稍稍复常耳。
又云∶若多饮粥辈,则血溢出杀人。
《陶景本草注》云∶金疮禁食猪肉、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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