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下 伏温挟湿内陷太阴发黄胆肿胀泄利等证(第1页)
卷下伏温挟湿内陷太阴发黄胆肿胀泄利等证
属性:温邪挟湿,则为湿温。
其湿之轻者。
仍以温邪为主,略参化湿可耳。
其湿之重者,与热相合,热势虽炽,而有脘闷呕水、舌腻不渴等证。
初起宜参芳香宣化,迨湿邪化燥,用苍术白虎汤清热燥湿,可以一剂而愈。
若初起即与清滋,欲清其热,转助其湿,而发愈缠绵。
每有治不如法,迁延一两月而病不退者,皆治之不得其法也。
然而此乃湿温之在胃者,治之犹易。
有一种湿热蕴于太阴者,初起不见湿象,但觉热象蒸郁不扬,脘闷口甜,而胃口无病,仍可纳谷,舌上不见浊苔。
其湿热深郁于脾藏,漫无出路,或发黄,或腹满肢肿,或则泄,或便秘,或呕恶,或小水赤涩。
甚则热郁日深,脾营受伤,则舌底绛色,或薄苔罩灰黄而不甚噪。
种种见证,无非湿郁化热。
何以燥之则增热,清之则助湿,如此其百无一效也?盖脏病无出路,必借道于腑,乃能外出。
此病热蕴已久,脾中之热,渐欲外达于胃∶或胃中挟有痰积,热即附之而炽。
亦有便秘、舌焦、燥渴、烦谵等证,投以苦泄,则胃热下行,而病势一松。
然所泄者,胃腑之标热也。
其脾脏中蕴遏之热,仍未达也。
故病虽暂减,而阅日复炽。
屡伏屡炽,久而正气不支,遂成坏证。
此等病,治之最难得手。
诚以此证,病势不重于外,病家每每忽视,投剂不能速效,病家势必更医。
后来者见前医无功,必且改弦更张。
因之杂药乱投,致成不救者,吾见实多。
治此者,必须将太阴之湿,与少阴之热,孰轻孰重,细细较量;再看其湿热所伤,或为脾气,或为脾阴∶其兼挟之病,或为痰积,或为瘀滞;均宜细意分晰,方可用药。
至用药之法,须得轻、清、灵三字俱全,冀其缓缓疏化。
切不可侧滞一面,以致无益反害。
吴鞠通温病条辨,其原出于叶氏,上中焦湿温各条,颇有此理者。
薛生白湿热条辨,亦多可取。
试细绎之,当有得心应手之妙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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