续篇 胎教迩言胎教三(第1页)
续篇胎教迩言(胎教三)
属性:张石顽曰∶胎教之说,世都未谙。
妊娠能遵而行之,不特无产难之虞,且生子鲜胎毒殇夭之患,诚为广嗣要旨,姑以大概陈之。
妇人经后四十余日不转,即谨房室,慎起居,薄滋味,养性情,刻刻存心,与执持宝玉无异。
举趾必徐,行立勿仰,坐不实其前阴,卧勿久偏一侧,弗举手攀高取物,勿擎手沐浴篦头,不可看异形,不可独处暗室,毋登高,毋临深,毋移重,毋磋跌,忌耽坐嗜卧,使气血凝滞。
虽不可负重作劳,然须时时小役四体,则经络流动,胎息易于运动,腰腹渐粗。
饮食不宜过饱,茶汤更须节省,大热大凉,总非所宜。
犬羊蟹鳖等一切有毒之物,固宜切禁,即椒姜常用之品,亦须少尝。
其豕肉醇酒湿面之类,纵不能摒绝不食,亦不可恣啖。
归精于胎,过于蕃长,致母临蓐难产。
而子在胞中,禀质肥脆,襁褓必多羸困。
即如沃壤之草木,移植土,枝叶得不凋委乎?
甫交三月,即当满裹其腹。
胎气渐长,仅可微松其束,切勿因其气急满闷而顿放之。
在夏洗澡,须避热汤。
冬时寤寐,勿迫炉炭。
其最甚者,尤在不节**,**火尽归其子,以酿痘疹疥癞之毒。
然须妊娠禀性安静,不假强为,方遵实济。
若强制以违其性,则郁火弥炽,此与恣情无禁者虽截然两途,而热归胎息则一。
尝见有切于求嗣者,得孕即分处房帷,而子仍殁于痘,岂非强制,其火弥炽之明验乎?盖人之志欲匪一,苟未能超出寻常,又须曲体母情,适其自然之性,使子气安和,是即所谓胎教也。
当知胎教原非一端,若怀子受惊则子多胎惊。
怀子抱郁,则子多结核流注。
怀子恐惧,则子多癫痫。
怀子常起贪妄之念,则子多贪吝。
怀子常挟愤之心,则子多暴狠。
怀子常造绮语诡行,则子多诈伪。
非但怀子之后,当检束身心,而经净交感,慎毋恣肆,以遗胎息之患。
若大醉后媾精,精中多着酒湿,则子多不育。
大怒后媾精,精中多挟怒火,即子多乖戾。
大劳后媾精,精中不满真气,则子多孱弱。
若夫热药助战,作意秘精,精中流行毒悍,则子多异疾。
至于风雨雷电媾精,感触震气,则子多怪类。
以此言之,则三元五腊,宜确遵禁戒,诞育自是不凡。
宗祧重务,安得视为嬉戏哉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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