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六附张介宾八略总论 寒略(第1页)
卷十六附张介宾八略总论寒略
属性:一寒方之制。
为清火也。
为除热也。
夫火有阴阳。
热分上下。
据古方书。
咸谓黄连清心。
黄芩清肺。
石斛、芍药清脾。
龙胆清肝。
黄柏清肾。
今之用者。
多守此法。
亦是胶柱法也。
大凡寒凉之物。
皆能泻火。
岂有凉此而不凉彼者。
但当分其轻清重浊。
性力微甚。
用得其宜。
则善矣。
夫轻清者宜以清上。
如黄芩、石斛、连翘、天花粉之属也。
重浊者宜于清下。
如栀子、黄柏、龙胆、滑石之属也。
性力之浓者能清大热。
如石膏、黄连、芦荟、苦参、山豆根之属也。
性力之缓者能清微热。
如地骨皮、玄参、贝母、石斛、童便之属也。
以攻而用者去实郁之热。
如大黄、芒硝之属也。
以利而用者去癃闭之热。
如木通、茵陈、猪苓、泽泻之属也。
以补而用者去阴虚枯燥之热。
如生地、二冬、芍药、梨浆、细甘草之属也。
方书之分经用药者。
意正在此。
但不能明言其意耳。
然火之甚者在上。
亦宜重浊。
火之微者在下。
亦可轻清。
夫宜凉之热。
皆实热也。
实热在下。
自宜清利。
实热在上。
不可升提。
盖火本属阳。
宜从阴治。
从阴治者宜降。
升则反从其阳矣。
经曰。
高者抑之。
义可知也。
外如东垣有升阳散火之法。
此以表邪生热者设。
不得与伏火内炎者并论。
(表邪生热。
当作郁热外发为妥。
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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