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十论著 其二(第1页)
卷二十论著其二
属性:(改门人过子春稿)
外感不外六**,民病当分四气,若不辨其源流,安能分其名目。
如阳春发泄,民病多温,是温即热之渐,热即火之本,以寒治热,千古常经。
独是火必为烦,而又有阴极发躁之类乎烦者,而烦不能凭。
热必致燥,而又有氤氲抑遏,津不上供之类乎燥者,而燥不足据。
热必逼乱神明,神识昏昧,而又有熏蒸蒙蔽之昏昧,有类乎逼乱神明者,而昏昧不堪信。
殊不知阴极之燥,必足冷戴阳。
抑遏而津不上供之燥,必渴而不能饮,蒙蔽之昏昧,必有一种迷沉之状。
惟是其烦也壮热,其渴也能饮,苔黄或焦或红,以致神昏发痉,其昏痉之至,皆如前状,由渐而来,是非连翘犀角羚羊玄参菖蒲至宝之类不为功。
或曰、温热之状,固已知其大概矣。
湿之与温,本不相类,独是化热化火化燥之后,便与温病无异,不有确证,何以诊断。
曰、湿性蒸腾,多汗出而热不解。
湿每阻气,烦则必兼胸闷恶心,热耗清津,而脾胃仍苦湿渍,必渴而不能任饮,舌燥干霉,必饮仍喜暖,或不索饮。
其神昏也,必类迷沉。
夫以有汗不解辨其热,以胸闷辨其烦,以不能饮辨其渴,以喜暖或不索饮辨其燥,以沉迷辨其昏乱,按此审察,又何虑临症而眩惑哉。
况乎同一齿垢也,温邪之齿垢,自有唇朱舌绛便秘之相兼。
湿温之齿垢,绝无数症之毕现,虽有舌绛,而近根或两边必有一种垢滞之形,如坑砂之固牢结,习俗相沿,谓之苔。
盖一由水涸于火,火极而似水,一由湿裹其热,熏蒸而浊结,浊结成瓣,齿亦垢矣。
同一舌燥也,温邪则欲求救于饮,湿温则无藉乎饮。
同一汗出也,温邪则汗出而热解,或汗出而大渴大热,湿温则汗出而热蒸蒸。
有一定之见象,自有一定之主名,有一定之主名,自有一定之治法耳。
按本篇当作,牢固之意。
前原案中沿抄已久,悉仍其旧。
补录于此,以备参考。
(文涵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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