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卷 五十二删定野山秘抄种子论(第1页)
下卷五十二、删定野山秘抄种子论
属性:《易》曰∶“天地,万物化醇;男女媾精,万物化生。”
则者,升降凝聚之谓也,媾精者,配合交感之谓也。
必二气合,则化自生矣。
否则独阳不生,独阴不成,恶能望其化生哉!
然则人之不孕育者,岂夫妇竟无一**之遇邪?遇而不识不会,是亦独阴独阳之谓也。
不知者诿于天命,则泥矣。
间有倡为资药饵以养精血,候月水以种孕育,又多峻补以求诡遇,则嗣未必得,而害已随之,此固予之痛惜也久矣。
因究种子之道有四∶一曰择地,二曰养种,三曰乘时,四曰投虚是也。
何也?盖地则母之精也,种则父精也,时则两精**之时也,虚则去旧生新之初也。
又尝闻之师曰∶不受胎之原有二,阴失其道而不能受者,以气胜血衰故也。
衰则寒热乘之,气凝血滞,而营卫不和,经水先后多寡不一也。
阳失其道而不能施者,以气虚精弱故也。
弱则原于色欲过度,耗其精元,精元既弱,譬之射者,力微矢枉,安能中的。
究斯二者,皆由不能自宝,以致真元耗散,阳不施,阴不受,阴涸阳枯,则生生之道息矣,犹乃归之天命,不亦误哉!
以是种子者,必地盛则种可投,又必时与虚俱得焉,可成孕而生子矣。
虽然,至难养者精,至难遇者时与虚,苟不凭以药饵之力,示以调摄之宜,候以如期之法,则养与遇竟茫然矣。
又知种子之法,以调经养精为首,而用药须审平和,夫妇尤必相保守,旬日之间,可使精元俱盛,待时而合。
时则所谓三十时中两日半也,经候至此,积秽**涤既尽,新血初生,时与虚俱会,而可以施其巧矣。
又恐情窦不开,阴阳背弛,续有奇砭以动其欲,庶子宫开而真元媾合,两情畅美,虽平生不孕者亦孕矣,尚何疑哉。
是乃历试历验,百发百中者也。
呜呼!
是说也,岂畔道云乎哉,亦以培植元气,顺养天真,特资药力以佐助之,所谓人定亦可以胜天者是也。
由是而知,始而无嗣者,非天也,人自戕天也;继而有嗣者,亦非天也,人能成其天也。
故曰∶斯道顺则成人,逆则成丹,慎毋以天命自诿也。
噫!
以天命自诿者,良可惜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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