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胎前杂症门 子死腹中(第1页)
卷二胎前杂症门子死腹中
属性:胞衣未下,急于胎之未生。
子死腹中,危于胎之未下。
盖胞衣未下,子与母气尚通呼吸,若子死腹中,胞脏气寒,胎血凝,气不升降。
古方多以行血顺气药及硝石、水银、砂之类。
但其胎已死,则躯形已冷,血凝气聚,复以至寒之药下之,不惟无益,而害母命者多矣,不知古人立方深于用意。
盖子死之故,因有二端,用药寒温各存至理,有妊娠胎漏血尽子死者;有坠堕颠仆内伤子死者;有久病胎萎子死者。
以附子汤进三服,使胞脏温暖,凝血流动。
盖附子能破寒气堕胎,此用温药之意也。
有因伤寒热病温疟之类,胎受邪热毒瓦斯,内外交攻,因致胎死留于胞脏。
古人深虑胎受毒气必然胀大,故用朴硝、水银、砂之药,不惟使胎不胀,又能使胎形化烂,再副以行血、顺气之药,死胎即下。
此古人立方之至意也。
凡脉三阳俱盛,名曰双躯。
若少阴微紧者(谓督脉),血即凝浊,经养不周,胎即偏夭,其一独死,其一独生,不去其死,害母失胎,千金神造散主之。
是方治双胎,一胎生、一胎死者,用蟹爪以去其死,阿胶以安其生,甘草和药性,立方之心意深远矣。
人之胃气壮实,冲任荣和,则胎得其所,如鱼处深涧,自然和畅。
若气血虚弱,无以滋养,其胎终不能成宜下之,以免其祸。
然胎伤宜下、而下法最宜谨慎。
如胎死腹中,心先舌青、腹冷、口秽的确,方可用下,也必先固妊妇本元,补气养血而后下之。
如遇有不安,未能详审,遂用峻厉攻伐,能免不测之祸。
此要诀云顺其自然四字,最妙。
立斋亦云∶胎果不能安者,方可议下。
慎之、慎之,前贤之垂戒深矣。
若欲下之,朴硝断不可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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