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一 持脉轻重法第六(第1页)
卷一持脉轻重法第六
属性:脉有轻重,何谓也?然∶初持脉如三菽之重,与皮毛相得者,肺部也(菽者,小豆。
言脉轻如三小豆之重。
HT作皮毛之间者,肺气所行,故言肺部也)。
如六菽之重,与血脉相得者,心部也(心主血脉,次于肺,如六豆之重)。
如九菽之重,与肌肉相得者,脾部也(脾在中央,主肌肉,故次心如九豆之重)。
如十二菽之重,与筋平者,肝部也(肝主筋,又在脾下,故次之)。
按之至骨,举之来疾者,肾部也(肾主骨,其脉沉至骨)。
故曰轻重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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