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六 产后类伤寒二阳症(第1页)
卷六产后类伤寒二阳症
属性:产后七日内。
发热。
头痛。
恶寒。
毋专论为伤寒太阳症。
发热头疼。
胁痛。
毋专论为伤寒少阳症。
二者皆由气血两虚。
阴阳不和而类外感。
治者慎勿轻产后。
执偏门。
而用麻黄汤以治类太阳症。
又勿用柴胡汤以治类少阳症。
且产妇血脱之后。
而重发汗。
则虚虚之祸。
有不可胜言者。
昔仲景云。
亡血家不可发汗。
丹溪云。
产后切不可发表。
二先生非谓产妇真无伤寒之病也。
非谓麻黄。
柴胡。
方之不对症也。
诚恐后学业偏门而轻产后。
执成方以发表耳。
虽明知产后真感风寒。
其生化汤内芎姜亦能散之。
又内经云。
西北之气散而发之。
东南之气收而温之。
所谓病同而治异也。
其经意谓东南人柔弱。
而西北之人强盛,患病有异也。
惟产后虚劳。
治法不分南北。
概用甘温以大补。
少佐散剂。
虽有他症。
以末治之。
又不可拘执以误人。
(〔吴按〕经云二阳之病发心脾。
乃指内伤。
亦有发热恶寒。
不可混入外感。
况产后耶学人当细心讲究。
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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