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一 小儿风门(第1页)
卷十一小儿风门
属性:凡小儿三、五岁,或七、八岁,至十余岁,发惊涎潮,抽搦如拽锯,不省人事,目瞪喘急,将欲死者,《内经》曰∶此者得之在母胎。
胞之所受悸惕、惊骇、恐惧之气,故令小儿轻者
为惊风天吊,重者为痫病风搐。
胎中积热者为脐风。
以上诸风症,可用吐涎散吐之;吐讫,宜珠、犀、龙、麝,清凉坠痰之药。
其食乳子母,皆宜服之。
安魂定魄之药,定志丸之类是也。
故妇人怀孕之月,大忌悲忧惊怖,纵得子,必有前疾。
小儿风热涎嗽者,可以通圣加半夏,同煎温服。
凡小儿疳涩眼,数日不开,皆风热所致。
可服凉膈散,泻肝经风热郁甚,郁结散而自开也。
凡小儿通身浮肿,是风水肿也。
小便不通者,宜利小便则愈。
《内经》曰∶三焦闭寒,水道不利。
水满皮肤,身体痞肿,是乘之故。
可用长流水加灯心,煎五苓散,时时呷之;更于不透风处浴之,汗出则肿消。
一汗减半,再汗减七、八分,三汗消尽。
内外俱行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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