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九治法准则总论 经解(第1页)
卷九治法准则总论经解
属性:《素问·至真要大论》岐伯曰∶诸气在泉∶风**于内,治以辛凉,佐以苦甘,以甘缓之,以辛散之;热**于内,治以咸寒,佐以甘苦,以酸收之,以苦发之;湿**于内,治以苦热,佐以酸淡,以苦燥之,以淡泄之;火**于内,治以咸冷,佐以苦辛,以酸收之,以苦发之;燥**于内,治以苦温,佐以甘辛,以苦下之;寒**于内,治以甘热,佐以苦辛,以咸泻之,以辛润之,以苦坚之。
六气流行,有主客之分。
主气年年如是,客气逐年变化。
以第三气主上半年为司天,第六气主下半年为在泉。
气行于天上,故曰司天,气行于地下,故曰在泉。
义理详运气门也。
气有太过不及,有相生相克,因而变生诸病。
其为病也,各有主治之法,下文皆同。
司天之气∶风**所胜,平以辛凉,佐以苦甘,以甘缓之,以酸泻之;热**所胜,平以咸寒,佐以苦甘,以酸收之;湿**所胜,平以苦热,佐以酸辛,以苦燥之,以淡泄之;湿上甚而热,治以苦温,佐以甘辛,以汗为故而止;火**所胜,平以酸冷,佐以苦甘,以酸收之,以苦发之,以酸复之;热**同;燥**所胜,平以苦温,佐以酸辛,以苦下之;寒**所胜,平以辛热,佐以苦甘,以咸泻之。
以上言在泉、司天之气,为病之治法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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