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阴阳脏腑总论 经解(第1页)
卷二阴阳脏腑总论经解
属性:故心欲苦,肺欲辛,肝欲酸,脾欲甘,肾欲咸,此五味之所合也,五脏之气也。
故色见青如草兹者死,黄如枳实者死,黑如者死,赤如HT血者死,白如枯骨者死,此五色之现死也。
青如翠羽者生,赤如鸡冠者生,黄如蟹背者生,白如豕膏者生,黑如乌羽者生,此五色之现生也。
生于心,如以缟裹朱;生于肺,如以缟裹红;生于肝,如以缟裹绀;生于脾,如以缟裹栝蒌实;生于肾,如以缟裹紫,此五脏所生之外荣也。
色味当五脏∶白当肺辛,赤当心苦,青当肝酸,黄当脾甘,黑当肾咸,故白当皮,赤当脉,青当筋,黄当肉,黑当骨。
此言脏性所欲之味,则能相助,与脏气相合也。
若五脏所生五气,而现五色,即五行之光华,故必与脏象相符。
其如草兹、枳实等者,干枯沉晦,为死气也;如翠羽、鸡冠等者,鲜明润泽,为生气也。
皆如缟裹者,内充勿露也,露则病矣。
而色味亦各当其脏性。
而内外相应者,已详注四诊门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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