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阴阳脏腑总论 经解(第1页)
卷二阴阳脏腑总论经解
属性:《素问·五脏生成论》曰∶心之合脉也,其荣色也,其主肾也;肺之合皮也,其荣毛也,其主心也;肝之合筋也,其荣爪也,其主肺也;脾之合肉也,其荣唇也,其主肝也;肾之合骨也,其荣发也,其主脾也。
五脏,根本也;身躯,枝叶也。
根本有浅深,则枝叶有表里。
浅者合于表,深者合于里。
故五脏各有皮、脉、筋、肉、骨五层之合,而其荣色,亦各随其部而外显也。
五脏具五行之性,五行有生克,故以克制者为其主,如水克火者也,故肾水为心火之主,以及火克金、金克木、木克土、土克水,皆然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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