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编枢要 阴阳篇第二(第1页)
后编·枢要阴阳篇第二
属性:《灵枢》曰,内有阴阳,外亦有阴阳。
在内者,五脏为阴,六腑为阳。
在外者,筋骨为阴,皮肤为阳(《寿夭刚柔篇》)。
《素问》曰∶阳受风气,阴受湿气,故阴气从足上行至头,而下行循臂至指端;阳气从手上行至头,而下行至足。
故曰阳病者上行,极而下;阴病者下行,极而上(此所谓更逆更从也,然此特言其大概耳。
若足太阴脉下行,则不与诸阴同矣)。
(《太阴阳明论篇》)
李东垣曰∶凡病昼则增剧,夜则安静者,阳病有余,乃气病而血不病也。
夜则增剧,昼则安静者,阴病有余,乃血病而气不病也。
凡热病昼则发热,夜则安静者,阳气自旺于阳分也。
昼则安静,夜则发热烦躁者,阳气下陷入阴中也,名曰热入血室。
昼夜皆发热烦躁者,重阳无阴也,当亟泻其阳,峻补其阴。
凡寒病,夜则恶寒,昼则安静者,阴血自旺于阴分也。
夜则安静,昼则恶寒者,阴气上溢于阳中也。
昼夜皆恶寒者,重阴无阳也。
当亟泻其阴,峻补其阳。
昼则恶寒,夜则烦躁,饮食不入,名曰阴阳交错者死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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