论气有余即是火(第1页)
论气有余即是火
属性:人身捍卫冲和不息之谓气,扰乱变动妄行之谓火。
火与气,二而一,一而二者也。
顾人身之气,有正气,亦有邪气;人身之火,有少火,亦有壮火。
少火生人之元气,是火即为气。
此气为正气。
壮火食人之元气,是气即为火。
此气是邪气。
邪气有余即为火,若正气有余,便是人身之元气。
人身元气生于命门。
命门者,精神之所舍,而为阳气之根也。
故命门之火旺,则蒸糟粕而化精微,所谓人非此火不能有生者是也。
是火即是气,不可误认有余之邪。
气为生人少火,立命之本也。
若正气有余,不可便指为火。
丹溪之言殊欠明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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