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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法自然
“有物混成,先天地生。
寂兮寥兮,独立而不改,周行而不殆,可以为天地母。
吾不知其名,字之曰道,强为之名曰大。
大曰逝,逝曰远,远曰反。
故道大,天大,地大,人亦大。
域中有四大,而人居其一焉。
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”
老子在《道德经》第二十五章“道法自然”
中,再一次阐述了道的性质和规律,道是物质性的,是最先存在的实体,但这个实体看不见摸不着,既寂静又空虚,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,无所不在而又永不止息。
道是大而且玄奥的,它生成了天地万物。
那么它又是如何产生的呢?它是自然而然生成的。
“道法自然”
的意思是道是自然生成的,它向自然学习,效法并顺应自然。
道是至高无上的,连它都要向自然学习并顺应自然,何况人类呢?
能无视自然而自高自大吗?而人类却自以为有思想,有办法,头脑聪明,所以就以万物的主宰自居,大肆屠杀野生动物,恣意毁坏森林和植被,疯狂开采矿产资源。
我们忘了在人类之外还有大道和天地,它们随时会来惩罚人类的贪婪、无知和狂妄。
人类这一切狂妄的做法是多么的幼稚和无知,心态是多么可悲和可叹!
所以我们决不可自以为是,要明白天人合一,包容万物和大自然和谐相处,才是人类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之正道。
而狂风肆虐,黄沙漫天,野生动物灭绝,生态链破坏,工业废水、废气、废渣大量排放,生存环境日益恶劣,将是人类的灾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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