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七肺脏方 气极第四(第1页)
卷十七肺脏方气极第四
属性:(论一首方六首灸法二首)论曰∶凡气极者,主肺也。
肺应气,气与肺合。
又曰∶以秋遇病为皮痹,皮痹不已,复感于邪,内舍于肺,则寒湿之气客于六腑也。
若肺有病则先发气,气上冲胸,常欲自恚。
以秋庚辛日伤风邪之气为肺风,肺风之状多汗。
若阴伤则寒,寒则虚,虚则气逆咳,咳则短气,暮则甚。
阴气至,湿气生,故甚阴畏阳气,昼日则瘥。
若阳伤则热,热则实,实则气喘息上胸噫,甚则唾血也。
然阳病治阴,阴是其里。
阴病治阳,阳是其表。
是以阴阳表里衰旺之源。
故知以阳调阴,以阴调阳。
阳气实则决,阴气虚则引。
善治病者,初入皮毛,肌肤筋脉则治之。
若至六腑五脏,半死矣。
扁鹊曰∶气绝不治,喘(一作奔)而冷汗出,二日死。
气应手太阴,太阴气绝,则皮毛焦,
气先死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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