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篇 机构沿革与能力建设(第1页)
第一篇机构沿革与能力建设
宁夏回族自治区(以下简称自治区)的环境保护工作起步于1973年。
1973年8月,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自治区治理工业“三废”
领导小组,开启了宁夏污染防治工作先河。
同年,银川市革命委员会成立了银川市治理工业“三废”
领导机构。
之后,石嘴山市、银南地区和固原地区陆续成立了治理工业“三废”
领导机构。
1974年1月,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决定自治区治理工业“三废”
领导小组改称环境保护领导小组,全区环境保护工作逐步开展。
1981年3月,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设立自治区环境保护局(二级局、正处级),各地市亦先后成立环境保护局,各县(市、区)陆续独立或合署成立环境管理部门,全区环境保护机构逐步建立。
到2018年,经过45年发展壮大,特别是经过1996年、2000年、2009年和2014年、2018年的几次机构改革、调整,全区环境保护机构显著加强。
45年来,全区环境保护部门在自治区党委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认真履行了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责,不断开创了全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局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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