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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章
(河上公注本作归根章,彭本作虚静章)
【致虚极,守静笃。
万物并作,吾以观其复。
夫物芸芸,各归其根。
归根曰静,静曰复命。
复命曰常,知常曰明。
不知常,妄作凶。
知常容,容乃公,公乃王,王乃天,天乃道,道乃久,没身不殆。
】
致:委置也。
虚:空器也。
极:毕其道也。
守:居也。
静:无为也。
笃:谨慎不失也。
万物并作者,凡物皆有始生也。
吾:种物之主人也。
观:待也。
复:返也。
修身人委置元神于空器之中,则得其道。
既得其道,当居闲静无事之所,谨慎而不失其道。
俟空器之生物,而吾又待其返本也。
故一往一来,而生变化神明焉。
知此,则七返之道备矣。
彼万物之芸芸而并盛者,由无作而有作,由有作而复还无作,尚能随化机以出入也。
是故春生夏荣,秋敛冬藏,复枯落而还归其根。
物还其根,动而复静矣,故曰静。
静则复返于无物而还造化矣,故曰复命。
复命,则知真常之道矣。
常静者,能常应。
寂然者,更湛然。
故知常曰明也。
世人不知真常之道在乎归根复命,一概经营造作,沉着于有为名象之中,耗损精神,故妄作招凶也。
若是,夫人不可不知常乎?知常则乃容。
容:涵公。
公:大也。
王:贵也。
天:尊也。
道:虚无之极也。
犹言涵其元于静态之中,乃能大其造化,而入乎至圣神之域,以还乎至虚至无之真也。
体合虚无,长久不坏。
没身:无也,有神无身,则水火不能害,金石不能残,虎兕不能噬,刀兵不能斩,何危殆之有哉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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