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强化地方与基层政权组织(第1页)
六、强化地方与基层政权组织
秦王朝的地方行政官员,郡一级的设守、尉、监等。
郡的最高长官是郡守,主要掌管政务。
郡尉负责军事和治安,不干预民事。
监御史负责监察官吏,直属中央的御史大夫。
县一级设令(或长)、丞、尉。
万户以上的县设县令,不满万户的设县长,他们主要掌管政务。
县尉掌握军事,县丞掌管司法。
郡县的主要官吏,都由皇帝任免。
县以下有乡、里和亭两种不同的政权系统。
乡和里是行政机构,亭是治安组织。
乡:乡是隶属于县的基层行政组织。
其职能主要有四:(1)摊派徭役;(2)征收田赋;(3)查证本乡被告案情;(4)参与对国家仓库粮食的保管工作。
乡官设有“三老”
、“啬夫”
、“游徼(音教)”
。
“三老”
掌教化。
“啬夫”
掌诉讼、收赋税。
“游徼”
掌捕盗贼。
多数乡官由当地地主豪绅担任。
里:乡以下是里。
里设里正或里典(为避秦始皇名“政”
之讳,而改“正”
为“典”
)。
里中设置严密的什伍户籍组织,以便支派差役,收纳赋税。
并规定互相监督告奸,一人犯罪,邻里连坐。
亭:亭属于治安系统的基层组织,系县尉的派出机构。
亭有亭长,下面还设有“亭父”
、“求盗”
各一人。
亭除了主要管理治安,还负责接待往来的官吏,掌管为政府输送、采购、传递(文书)等事。
于上可见,秦王朝构拟或建立起一套严密而完整的地方与基层的政权系统,以强化国家对老百姓的管理。
这套系统对后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。
例如,汉代也设乡,有“三老”
、“有秩”
(类似于秦代的“啬夫”
)、“游徼”
;也设亭,有亭长。
汉代郡、县两级的官制,也明显地承袭于秦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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