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立法(第1页)
卷二·立法
搓法
属性:周于蕃曰∶搓以转之。
谓两手相合,而交转以相搓也。
或两指合搓,或两手合搓,各极运动之妙,是以摩法中生出者。
一、搓五经。
五经,即五指端也。
以大指食指合搓之,能动脏腑之气。
(《按摩经》)一、搓食指。
按∶关上为风关,关中为气关,关下为命关。
大指、中指合而直搓之,能化痰。
(《按摩经》)一、搓涌泉。
(穴注上。
)左手搓向大指,则止吐。
右手搓向小指,则止泻。
(《按摩经》)一、搓脐下丹田等处,以右手周遭搓摩之,一往一来,治膨胀腹痛。
(《按摩经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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