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體第三(第1页)
出體第三
十二部經通皆以文為體,名味往尋,自有全以文為名者,自有全以詮理為名者,自有文理合為名者。
有四部,但以文名別體,即是本文、神偈、符頌、靈圖等也。
按此四名,無的明義,但以文為其體。
靈圖乃不是文,既言象相,類亦從文攝。
次有四部,全以詮理之名別體,即是威儀、譜錄、記傳、表奏等也。
威儀是容上之法,譜錄是祖繫之源,記傳序其功名,表奏啟其心迹,故皆就理事工能為體也。
次有四部,通以文理之名別體,即是戒律、玉訣、方法、眾術等也。
戒律則通心與教。
戒是心善,亦通戒勑;律是言語銓量,亦通心之秉直也。
玉訣即道事理解。
玉訣,文之理事方也。
詣事處法,該文理術。
通經術,故為文;眾智數,故為理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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