●八月初二日上谕(第1页)
●八月初二日上谕
军机大臣密寄,同治十三年八月初二日奉上谕:沈葆桢等奏,台湾近日情形,力筹防务,并北路倭案办结,暨屯番枪伤生番,现饬严办,及闽厂轮船恳准续造各折片。
览奏均悉。
日本兵船在后湾、枫港一带,日以盖兵房、掘濠沟、竖竹围为事,意图招诱番众,恫喝村民,日久相持,情形渐怯。
现在淮军业经到台,罗大春已抵苏澳,夏献纶招募游勇亦已成军,澎湖地方现借海关凌风轮船驶彼教习,闽厂六船随同操练,防务渐臻严密,彼族自无隙可乘。
惟中路水沙连、秀姑峦一带,为全台适中之区,地方最为紧要,刻下该处社寮竟有教堂数处,并有逃匪逋匿其间,难保倭族不暗为勾通,肆其煽惑。
沈葆桢等现拟募兵前往,即着与文煜、李鹤年、王凯泰、潘霨迅速筹商,妥为调派,一面抚绥番众、搜捕匪徒,一面开路设防,力求固守,毋使倭族得售其奸,断我南北之路。
安平炮台,并着沈葆桢等设法兴筑。
台城倒塌千余丈,现经发款分修,着即饬令周懋琦等认真经理,务期修筑巩固,不准草率从事。
电线虽可缓图,铁甲船必不可少,即使议购有成,将来仍应鸠工自造,目前尤须讲求驾驶之法。
沈葆桢等惟当切实筹办,力图自强。
闽厂轮船,即照所请,准其续行兴造得力兵船,以资利用。
北路倭案已经办结。
沈葆桢等请将税务司好博逊酌给奖励之处,着该衙门议奏。
屯番枪伤生番,亟宜速行查办。
张其光正在下淡水一带办理招抚事宜,何以闻信不即行驰往拿办?迨回郡城后,复不与沈葆桢言及,实属不知缓急。
此案关系抚番全局,岂容置若罔闻?着沈葆桢严饬张其光将屯番拿获惩办,以安人心。
倘该总兵再复办理颟顸,即着沈葆桢等据实奏明,从严参处。
将此由六百里密谕沈葆桢、文煜、李鹤年、王凯泰,并传谕潘霨知之,钦此。
遵旨寄信前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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